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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07-08     阅读数:7012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高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实现环境育人的重要阵地。为了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凡在公寓住宿的学生,都要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规定的各项内容,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学生公寓文明公约

    1.讲文明、讲礼貌、守公德、爱学习。

    2.爱护公物,不破坏门窗、桌床、水电设施等。

    3.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4.不随地乱吐、乱倒、乱贴、乱画。

    5.节约用水、用电。   

    6.团结友爱、不酗酒、不打架斗殴。

    7.不看黄碟;不上非法网站。

    8.不在宿舍内明火、做饭、燃放鞭炮等。

    9.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

    10.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就寝、熄灯。

    11.不留宿他人及异性。

学生公寓行为准则

 1.严禁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乱贴、乱画、乱钉或乱停自行车。

       2.严禁损坏公共设施。

       3.严禁在公寓内打球、溜冰或大声喧哗。

       4.不准乱接电源、明火做饭、点蜡烛、烧废纸。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锅等大功率违章电器。

6.严禁私藏管制刀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

7.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8.严禁打麻将、聚众赌博、看淫秽影像制品。

9.严禁饲养宠物和从事经营活动;

10.严禁男女互串宿舍、严禁留宿他人。

违反以上规定者,没收卣关违规用品,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各宿舍要有建全的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值日生负责打扫

寝室卫生。

       2.宿舍的内务管理与卫生,由住宿成员共同负责完成,宿舍

长和干部应起带头作用,督促大家保持宿舍整洁和卫生。

       3.宿舍应保持床铺整洁,被子叠放整齐,书桌摆放整齐,桌面无杂物,脸盆、水瓶、鞋等排放整齐。

      4.宿舍内禁止随意张贴、乱写乱画、乱吐、乱倒。

      5.严禁往楼道、窗外随意吐痰、泼水、乱扔废弃物等。

      6.垃圾应及时清理,倒入垃圾口,不准堆放在宿舍门口或走廊。

      7.每周二下午,全校宿舍卫生大扫除,院学生会和各系将进

行检查评比。

      8.学院有关部门每周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情况并作记录、统计评比及通报。

      9.学院每学期将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检查评比由学生处、各系、团委、公寓管理中心等部门共同组织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并予以奖励,对卫生较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人住,不得擅自变动宿舍和床位。

2.入住学生必须填写学生公寓入住登记表。

      3.爱护公共设施,不损毁、私自拆装宿舍设备,人为损坏公共设施,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不喝酒打闹,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

      5.学生晚归,应向公寓管理员出示本人学生证,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

      6.讲究卫生,经常打扫和维护室内及公共场所清洁,不随地

吐痰,乱丢乱倒杂物,乱泼污水,乱贴乱画。

      7.严禁私自留宿他人,禁止进入异性宿舍。

      8.宿舍内严禁明火做饭、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热得快、电饭堡、电炉、电火锅、电热杯等)

      9.爱护水电设施,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用电。

     10.严禁在宿舍内焚烧杂物,杜绝火灾隐患。

      11.外出关好门窗、水电开关和阀门,注意防火、防盗。

      12.不准在宿舍、走廊溜冰、玩球等。

      13.不准赌博、打麻将;不观看反动、淫秽书刊和光碟。

      14.不准养猫、狗、鸟等宠物。

      1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公寓入住、退宿管理制度

    一、入住规定:

    1.学生宿舍及床位,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会同各系按各系相对集中、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

    2.住宿学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因留级、复学或转专业涉及调整宿舍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系签署意见,系内调整,各系负责,到公寓管理中心备案,跨系调整,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

    4.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确因学院或各系部组织各类活动需要安排住宿的学生,由组织单位统一报公寓管理中心安排;

    5.学院对学生公寓实行统一化、规范化管理,新生入学时,应当选购省高校后勤服务中心、省质量监督局组织集中采购,学校为新生代购的床上用品。

  二、退宿规定:

    1.学生毕业、休学、退学,先到有关部门办完手续后,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公寓管理中心派人到该生宿舍检查、验收家俱、物品、设备等,如有损坏,赔偿后办理手续;

    3.离校学生一周内须办理完退宿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住宿者,须向公寓管理中心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住宿。

    4.暂住学生须重新安排住房,并交住房押金50元,每天收住房费5元,从押金中扣除。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极易发生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因此,安全是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积极安全工作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寓管理员是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消防工作。

    3.建立健全学生公寓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管理员是管理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的责任人,管理员和楼长都是安全员、消防员。

    4.公寓管理员每天必须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防火、防盗、防人身安全事故等经常化、制度化。

    5.外来人员到学生公寓会客,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人学生公寓,但不得长时间逗留和留宿。

    6.学生公寓管理员应保持全天候值班,不得脱岗。

    7.学生个人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现金、存折()等要妥善保管好,出门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等。

    8.凡住宿学生违反下列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没收物品等,情节严重者,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1)学生公寓严禁带入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饭堡、电炒锅、电火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2)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公寓内。

    (3)公寓内严禁明火做饭、点蜡烛、焚烧杂物等。

    (4)严禁破坏公共物品,私拉乱接电源。

    (5)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堵塞消防通道。

    (6)严禁在学生公寓内进行营利性的推销、经商活动。

    (7)严禁在公寓内赌博、酗酒、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非法聚会。

    (8)严禁在公寓内看黄色影碟,上非法网站。

学生公寓供电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内应保持供电线路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搭乱接电线;

    2.为保证用电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电饭堡、热得快等,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公寓实行限额用电,人住学生每人每月l 2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学生支付,超额电费收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公寓管理人员每月负责抄电表,同时在公寓楼内公布,公寓管理员按月收取超额电费。

    5.照明用电按作息时间供电

   熄灯时间:周日、周一至周四晚1030;周五、周六及节假日晚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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