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统一部署,经我系研究决定,08届毕业生工作安排如下:
    (1)2008年6月6日—9日,回学校补考、答辩及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时间;
    (2)2008年7月5日—15日,在工作地点补考、答辩及办理相关毕业手续时间。
    (1)工作地点在北京、保定、石家庄、邯郸、沧州、张家口、唐山、廊坊、以及山东滨州市和上海市的毕业生,在工作地点进行补考、答辩及办理相关毕业手续,届时,学院将指派专业教师赴当地开展相关工作;
    (2)除以上地点之外的所有毕业生均回学校进行补考、答辩及办理相关毕业手续。
    (1)毕业生补考、答辩及办理相关毕业手续的详细地点见附表,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在6月1日之前与辅导员联系。
    (2)答辩时毕业生要按要求提供顶岗实习报告、毕业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企业专家签字),具体要求见系教学动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