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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系党总支认真组织开展《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学习活动

发表时间:2016-09-09 阅读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16]16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支部建设需要,电气工程系党总支于9月6日在6#409室组织开展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学习活动,电气工程系党总支书记贾晓东、电气工程系主任方红彬以及全体党员教师参加了学习活动,活动由电气工程系党总支书记贾晓东同志主持。

会上,贾书记首先传达了学院《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九月份’党员活动日’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原文,他指出:每位党员能够按照党章规定,自觉、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也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更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而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最后,贾晓东书记强调:一是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工作,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严格党费缴纳作为强化党员意识、锤炼党性观念、争做合格党员的一项具体措施,确保每一名党员了解有关党费缴纳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党员对主动缴纳党费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自觉、主动的缴纳党费;三是加大对党员缴纳党费的监督和指导,将缴纳党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的组织生活、与党员日常教育、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落到实处,要将党员缴纳党费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年底述职的一项内容。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的开展,使我系每一名党员对于党费的收缴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同时也提高了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这对于我系“两学一做”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