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高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实现环境育人的重要阵地。为了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凡在公寓住宿的学生,都要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规定的各项内容,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学生公寓文明公约
1.讲文明、讲礼貌、守公德、爱学习。
2.爱护公物,不破坏门窗、桌床、水电设施等。
3.讲究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4.不随地乱吐、乱倒、乱贴、乱画。
5.节约用水、用电。 ‘
6.团结友爱、不酗酒、不打架斗殴。
7.不看黄碟;不上非法网站。
8.不在宿舍内明火、做饭、燃放鞭炮等。
9.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
10.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就寝、熄灯。
11.不留宿他人及异性。
学生公寓行为准则
1.严禁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乱贴、乱画、乱钉或乱停自行车。
2.严禁损坏公共设施。
3.严禁在公寓内打球、溜冰或大声喧哗。
4.不准乱接电源、明火做饭、点蜡烛、烧废纸。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锅等大功率违章电器。
6.严禁私藏管制刀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
7.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8.严禁打麻将、聚众赌博、看淫秽影像制品。
9.严禁饲养宠物和从事经营活动;
10.严禁男女互串宿舍、严禁留宿他人。
违反以上规定者,没收卣关违规用品,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各宿舍要有建全的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值日生负责打扫
寝室卫生。
2.宿舍的内务管理与卫生,由住宿成员共同负责完成,宿舍
长和干部应起带头作用,督促大家保持宿舍整洁和卫生。
3.宿舍应保持床铺整洁,被子叠放整齐,书桌摆放整齐,桌面无杂物,脸盆、水瓶、鞋等排放整齐。
4.宿舍内禁止随意张贴、乱写乱画、乱吐、乱倒。
5.严禁往楼道、窗外随意吐痰、泼水、乱扔废弃物等。
6.垃圾应及时清理,倒入垃圾口,不准堆放在宿舍门口或走廊。
7.每周二下午,全校宿舍卫生大扫除,院学生会和各系将进
行检查评比。
8.学院有关部门每周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情况并作记录、统计评比及通报。
9.学院每学期将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检查评比由学生处、各系、团委、公寓管理中心等部门共同组织检查,评出“文明宿舍”,并予以奖励,对卫生较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人住,不得擅自变动宿舍和床位。
2.入住学生必须填写学生公寓入住登记表。
3.爱护公共设施,不损毁、私自拆装宿舍设备,人为损坏公共设施,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不喝酒打闹,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
5.学生晚归,应向公寓管理员出示本人学生证,说明原因并按规定登记。
6.讲究卫生,经常打扫和维护室内及公共场所清洁,不随地
吐痰,乱丢乱倒杂物,乱泼污水,乱贴乱画。
7.严禁私自留宿他人,禁止进入异性宿舍。
8.宿舍内严禁明火做饭、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热得快、电饭堡、电炉、电火锅、电热杯等)。
9.爱护水电设施,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用电。
10.严禁在宿舍内焚烧杂物,杜绝火灾隐患。
11.外出关好门窗、水电开关和阀门,注意防火、防盗。
12.不准在宿舍、走廊溜冰、玩球等。
13.不准赌博、打麻将;不观看反动、淫秽书刊和光碟。
14.不准养猫、狗、鸟等宠物。
1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生公寓入住、退宿管理制度
一、入住规定:
1.学生宿舍及床位,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会同各系按各系相对集中、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
2.住宿学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每学年开学初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3.因留级、复学或转专业涉及调整宿舍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系签署意见,系内调整,各系负责,到公寓管理中心备案,跨系调整,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
4.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确因学院或各系部组织各类活动需要安排住宿的学生,由组织单位统一报公寓管理中心安排;
5.学院对学生公寓实行统一化、规范化管理,新生入学时,应当选购省高校后勤服务中心、省质量监督局组织集中采购,学校为新生代购的床上用品。
二、退宿规定:
1.学生毕业、休学、退学,先到有关部门办完手续后,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公寓管理中心派人到该生宿舍检查、验收家俱、物品、设备等,如有损坏,赔偿后办理手续;
3.离校学生一周内须办理完退宿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住宿者,须向公寓管理中心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住宿。
4.暂住学生须重新安排住房,并交住房押金50元,每天收住房费5元,从押金中扣除。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是人员高度聚集的场所,极易发生各种重大突发事件,因此,安全是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积极安全工作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寓管理员是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消防工作。
3.建立健全学生公寓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管理员是管理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的责任人,管理员和楼长都是安全员、消防员。
4.公寓管理员每天必须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防火、防盗、防人身安全事故等经常化、制度化。
5.外来人员到学生公寓会客,须出示有关证件,并填写会客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人学生公寓,但不得长时间逗留和留宿。
6.学生公寓管理员应保持全天候值班,不得脱岗。
7.学生个人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现金、存折(卡)等要妥善保管好,出门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等。
8.凡住宿学生违反下列规定者,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没收物品等,情节严重者,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1)学生公寓严禁带入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电饭堡、电炒锅、电火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2)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公寓内。
(3)公寓内严禁明火做饭、点蜡烛、焚烧杂物等。
(4)严禁破坏公共物品,私拉乱接电源。
(5)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堵塞消防通道。
(6)严禁在学生公寓内进行营利性的推销、经商活动。
(7)严禁在公寓内赌博、酗酒、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非法聚会。
(8)严禁在公寓内看黄色影碟,上非法网站。
学生公寓供电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内应保持供电线路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搭乱接电线;
2.为保证用电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如:电炉、电饭堡、热得快等,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公寓实行限额用电,人住学生每人每月l 2度电(按月结算),超额部分由学生支付,超额电费收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公寓管理人员每月负责抄电表,同时在公寓楼内公布,公寓管理员按月收取超额电费。
5.照明用电按作息时间供电
熄灯时间:周日、周一至周四晚10:30;周五、周六及节假日晚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