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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5年高考报名安排
发布时间:2014-12-21     阅读数:2265

一、报名时间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定于201411251215进行,其中112529日考生网上填报,1215日报名信息确认(具体确认时间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12615日各地进行报名数据核查汇总和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特别提示:报名信息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二、报名方法

1.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往届复读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考生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市内跨县是否可以报考,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农村户籍的考生,按实际户籍确认,无法确认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农业户籍证明;在职职工应有单位的介绍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市级民政部门的介绍信;社会考生应有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的全面鉴定。

2.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家长在经常居住地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由报名点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报名安排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分为考生网上填报、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和数据整理三个阶段。

我省高考报名工作须在省审核备案的报名点进行,具体由各市向社会公布。

所有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类及各种单独招生等)均须参加报名。考生在20141120日前持“报名方法”中要求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各报名点对初审合格的考生,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出生年月等信息。

已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于201411258112917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1129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12917关闭。

11月308时各市从网上下载考生报名信息。1215日,考生须持“报名方法”中要求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须采集指纹信息,其中艺术、体育和对口类考生,必须使用省统一配备的指纹仪并按照省统一要求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须由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报考科类

1.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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